113學年度第2學期淡水校園學生宿舍候補床位申請須知一、申請資格:未核准住宿之本校淡水校園學生皆可上網申請。
二、候補床位申請時間:113年11月27日(週三)上午9時至12月3日(週二)下午5時整截止。
三、申請方式:申請者皆須自行上網(
http://163.13.152.220/)提出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四、特殊生:下表身分類別者,務必上網申請,且應於
11月29日(週五)中午12時整前填寫【淡江大學學生報告用紙_特案申請淡水校園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並檢附相關資料以Email:
asdx@gms.tku.edu.tw或郵寄,
請註明「候補床位特殊生申請」(依寄達時間為主,若超過申請時間視同一般生抽籤,
松濤館地址: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淡江大學住宿輔導組Z2200、
淡江國際學園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一段149巷17號淡江國際學園辦公室)。經審查核可者,得優先取得住宿權利;未通過審核者,一律納入一般生抽籤。上開繳交文件應於當學期結束前至住輔組取回,逾期未領回之文件,依個資保護法統一銷毀。
類別
| 所需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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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生、中低收入戶生
| 當年度政府機關全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設籍台北市者為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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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非台北市及新北市之原住民
(具原住民族籍)
| 本人戶籍謄本(以申請日推算3個月內,戶籍更改日須滿6個月,記事不可省略,戶口名簿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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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生
| 與父母(或監護人)同戶之戶籍謄本(以申請日推算3個月內,戶籍更改日須滿6個月,記事不可省略,戶口名簿不予受理)或家長工作證明書及近3年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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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生
| 公立醫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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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生
| 本人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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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特案申請淡水校園學生宿舍)
| 1.身心障礙者子女:
(1)父母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以申請日推算3個月內,記事不可省略,戶口名簿不予受理)。
(3)全戶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其他形式報稅單及核定通知書等不予受理)。
(4)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若與父母不同戶籍請一併附上以上資料,若為單親或特殊情形,請於說明欄中描述清楚。
2.家庭經濟困難:
(1)全戶戶籍謄本(以申請日推算3個月內,記事不可省略,戶口名簿不予受理)。
(2)全戶之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其他形式報稅單及核定通知書等不予受理)。
(3)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若與父母不同戶籍請一併附上以上資料,若為單親或特殊情形,請於說明欄中描述清楚。
3.特殊疾病:請附上當年度醫院診斷證明書等文件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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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候補床位抽籤及相關說明事項:(一)於113年12月4日(週三)上午10時於住輔組辦公室公開進行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序號,並於當天下午6時公告於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站最新消息。
(二)凡核准住宿者,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進住報到手續,視同自願放棄床位,本組立即通知順位候補生遞補床位。
六、住宿收費標準(一)住宿生應於進住前繳交宿舍費、保證金、代收網路暨電話使用費、管理費(淡江國際學園)。
(二)核定住宿學生繳費方式與期限依繳費單說明;學期間退宿除畢(結)業、出國交換(留學)、休學、退學、轉學、重大疾病或開除學籍外,遇特殊情況,須於學期間退宿者,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及「退宿家長通知書」經核可後始得辦理退費(含宿舍保證金);宿舍保證金於學年結束扣除相關費用後,無息退還至學生本人之帳戶(請於「淡江智慧收付平台」網站登錄存簿帳號資料)(
點此)。
(三)住宿費可申請就學貸款,申辦注意事項請參閱生輔組網站(
點此)。
(四)
住宿收費標準請至住輔組網頁查看(點此),並依113學年度本校各類場地及設備器材借用維護費收費標準公告為準(信用卡、ATM 轉帳(另付手續費)、線上列印繳費單至郵局(另付手續費)、中國信託銀行臨櫃及四大超商(另付手續費)皆可繳款。
非就貸及就貸請擇一繳款,避免重複繳款。七、其他(一)松濤二館2人雅房及松濤四、五館因目前無空床,如欲申請此房型請於本次候補床位申請時間過後至松濤館辦公室向該館輔導員登記候補 (低收申請住宿費補助者請勿申請前述房型)。
(二)如逾本次候補床位申請時間,仍需申請床位者請至淡水校園學生宿舍以紙本登記候補。
八、住宿期間:114年2月15日至114年6月22日中午12時。(開閉館作業另行公告)九、洽詢住宿問題,聯絡電話:松濤館:(02)2621-5656轉2154。
淡江國際學園:(02)2626-6911轉0214、021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