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本同意書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進行法定告知義務。
- 蒐集單位名稱:學務處住輔組
- 蒐集目的:
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在於進行住宿作業使用。
- 法定之特定目的:
158 - 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
- 蒐集個人資料類別:
本同意書蒐集以下類別:C001 - 辨識個人者、C011 - 個人描述。
- 使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本校或業務之存續期間,利用地區為台、澎、金、馬。
- 利用方式及對象:
- 利用於本校於蒐集之目的宣告之各項業務執行,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進行之各項聯繫及通知。
- 利用於淡江大學、政府機關、相關委外廠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法定職掌請求提供時。
- 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
- 您可以依法請求行使個人資料保護第三條所規範之權利,包含: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 請求進行之方式,應由當事人填具申請書,詳細寫明所欲行使之權利種類、內容以及當事人連絡資訊向住輔組提出申請,未具備上述要件者,為尚未完成請求之程序,本校得通知當事人補件,並於完成補件後,始完成請求程序,並開始起算辦理期間,以避免因資料不備而不慎或不當損害事人權利。
- 前述個資權利之行使方式及細節如有疑問,請洽詢本校承辦人李展蝶 02-26266911轉0220、199952@staff.tku.edu.tw。
- 本校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如有欄位標示為選擇性填寫,當您選擇不提供該個人資料時,將不會造成任何之權利影響。
- 本校保有修訂同意書之權利,本校於修正本同意書內容後,將透過您所提供之聯絡方式通知您,如您未提出異議,表示您已同意本校所更改之內容。
- 若您對此告知事項之內容有任何疑慮,請聯絡淡江大學生務處住宿輔導組 02-26266911轉0220。